发布装修信息(发布信息)

当前,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主要高发在房产租售、装饰装修、教育培训三个领域。其中,家装行业侵害个人信息案件多发频发。南京市律师协会日前联合检察院、高校法学教授以及建设、房产、家装领域专家,围绕家装企业获客行为如何既实现“数据赋能”,又避免触碰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红线,对企业运营中合理合法处理利用个人信息发布相关预警提示:(一)个人信息来源坚持合规原则。家装企业为开展信息推送、商业营销而获取客户个人信息,应当向房产中介、房地产销售商等具有法人资格单位获取,不能私下向个人通过购买、收受、交换等方式获得。向房产中介、房地产销售商等单位获取潜在客户个人信息时,应尽量了解其前端行为是否依法依规进行,并与信息提供单位签订书面协议。(二)个人信息内容坚持必要原则。不得获取敏感个人信息,具体包括生物识别、宗教信仰、特定身份、医疗健康、行踪轨迹以及未成年人信息等;不要获取可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活动情况信息,以潜在客户电话号码为限度。家装企业在与客户签订家装服务合同过程中,所收集个人信息应限于实现家装服务所必须的最小范围,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。家装企业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为由,拒绝提供服务;处理个人信息属于提供服务所必需的除外。(三)个人信息保存坚持审慎原则。家装企业可采取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、采取相应的加密、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、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存储所获取、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期限,应遵循最短期限存储原则,超出该期限的,应当对个人信息数据予以删除或者匿名化处理。不得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所获取、收集的个人信息,不得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,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。

【来源:江苏省司法厅_司法行政要闻】

声明: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,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。邮箱地址:jpbl@jp.jiupainews.com

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月牙装修网 » 发布装修信息(发布信息)

赞 (0)